近日,重慶市政府網發布《重慶市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。據悉,《辦法》已于11月16日經市第六屆人民政府第2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,將于202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你的無人機到底應該怎么飛呢?《辦法》在我市2017年出臺的《重慶市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暫行辦法》基礎上,按照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》(國令第761號,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相關規定,結合地方管理需求,明確了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的部門職責、監管服務,以及實施飛行活動應當遵守的行為規范。
《辦法》將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(俗稱“無人機”)按照性能分為微型、輕型、小型、中型和大型5個類別。在日常使用中,首先要確認自己無人機所屬的類別,因為不同的類別,對應的飛行空域、駕駛執照資質、強制保險投保、飛手民事行為能力等管理要求各有不同。據了解,目前人們普遍使用的是輕型無人機,在國內消費級市場中占比約90%,它的空機重量不超過4千克、最大起飛重量不超過7千克,且最大飛行速度不超過100千米/小時。需要注意的是,劃分類型的主要依據不僅僅是重量,還要同時滿足最大平飛速度、最大飛行真高等要求。當你拿到無人機后,怎樣才能起飛呢?按照相關規定,在適飛空域內飛行,所有者需要完成實名登記、報送識別信息(微型無人機除外)2個步驟;在管制空域內飛行,所有者需要完成實名注冊登記、報送識別信息、投保責任保險、取得操控員執照、飛行活動申請、起飛確認6個步驟。據介紹,使用微型、輕型無人機從事非經營性活動,不要求取得操控員執照,但應當熟練掌握操作方法并了解風險警示信息和有關管理制度,不強制投保但鼓勵購買保險;從事常規農業無人機作業不要求取得操控員執照,但應該按照主管部門規定取得操作證書。無人機飛行離不開空域,按照國家《條例》規定,微型無人機適飛空域在真高(即垂直于地面的實際高度)50米以下的,輕型、小型無人機適飛空域在真高120米以下的,無需提交飛行活動申請。但在管制空域內飛行,仍需提交申請,申請的單位或個人應在擬飛行前1日12時前,向空中交通管理機構提出飛行活動申請。重慶無人機管制空域由市政府核準后,再由相關部門面向社會公布。2月1日起,市民可以通過重慶市無人機綜合管理服務平臺查詢管制空域,平臺還將面向社會公布飛行活動審批事項、申辦流程、受理單位、舉報方式,提供飛行風險提示,引導群眾合法安全放飛無人機。當前,無人機的應用越來越廣,它體積小、飛行高度低、飛行頻率高,非常容易發生風險事故。警方提醒:使用無人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、地方以及航空部門的相關規定,了解不同類型無人機對飛手民事行為能力和駕駛資質等有關要求,并對飛行器進行安全檢查。起飛時,嚴格遵守空域要求,在合法空域內飛行。航拍時,熟悉掌握環境狀況,密切關注信號狀況,保障信號連接穩定,避免因障礙物而導致碰撞失控,降低飛行風險。同時,嚴格遵守《辦法》規定的行為規范,比如受到酒精類飲料、麻醉劑或者其他藥物影響時,不得操控無人機,才能最大限度確保安全飛行。《辦法》規定,對空中不明情況和違規飛行,公安機關在條件有利時可以對低空目標實施先期處置,并負責無人機違規飛行落地后的現場處置。依法配備無人駕駛航空器反制設備的單位,應當在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的指導監督下從嚴控制設置和使用。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非法擁有、使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反制設備。▲景區民警進行無人機 “黑飛”反制(渝中區公安分局供圖)
違反《辦法》有關無人機公共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,由公安、市場監管、經濟信息、農業農村等職能部門,按照監管職責,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。違反《辦法》規定,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,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;造成人身、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,依法承擔民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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